(一)促进经济发展。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,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,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,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,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,发展现代农业和二、三产业,促进农民增收。
(二)加强社会管理。制定实施本镇社会发展规划,负责管理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等社会事业和计划生育、民政、城镇管理、村镇建设、道路建设、交通秩序等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,依法指导和帮助社会民间组织健康发展,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、国土资源管理、环境保护和市场监管等工作,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,强化乡镇财政、村(居)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,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,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,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、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。
(三)搞好公共服务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、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,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,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,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,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“三农”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。
(四)维护社会稳定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,强化信访、调解工作,化解农村社会矛盾,维护社会秩序;抓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,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,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,保障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。
(五)巩固基层政权。加强党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,强化镇人大对镇政府的监督,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,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,充分发挥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。